宠物收养和赠送的区别?

熊崇清熊崇清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据有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有很多流浪猫、流浪狗。它们的来历如下:有的主人不爱护自己的宠物,使宠物成为流浪动物;有的是因为有了弟弟、妹妹,主人不想再抚养它们;还有的是因为主人搬家,不能继续抚养;甚至有的是因为交通事故等,使宠物无家可归。

那么,这些宠物如何处置呢?有的人很喜欢动物,于是想收养这些流浪的动物,但又不了解情况,怕被传染疾病;有的人无所谓,喜欢的话就收,不喜欢便放在路边任其自生自灭。

其实人们大可不必这样,大家知道,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人们如此对待他们,实在令人痛心。我建议,欲收养流浪动物的人,要先到宠物防治所进行检查,治好后带回家饲养。至于无家可归的动物,应送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由他们代为管理。还可以设立救助站,捐款、物帮助救助站更好地进行动物收养。当然我们更有资格对别人进行防疫,因为有30%的野生动物身上有狂犬病、蛔虫、旋毛虫、弓形虫等病菌。但这些对人体可以致病的人畜中毒疾病大多能通过疫苗进行预防,也可以进行清洗、杀菌处理。

那么,我们到底如何区别是动物是被收养还是赠送呢?

如果是别人主动赠送的,不论价值多少,均应按无形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对有偿获知的动物,除上交国家的税款外,如果是从销售方直接取得的,销售方应按照6%税率征收增值税及普通发票;如果是购买方通过协议取得,然后销售给第三方获得的价差,则购买方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并自行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自养的猫和狗,在销售时缴纳增值税,并自行开具普通发票。但自养的动物用于个人或者群体预防的,可以免税。

如果是个人无偿赠送的,不论价值多少,均不在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之内。但应当当事人之间签订捐赠协议,并且经过公证处公证,受赠方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捐赠手续,并留存捐赠凭证,然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另外,对于个人因工作、结婚等原因饲养的猫、狗进行变更的,不征收营业税法上的流转税。但应当到县级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诊疗,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申报诊疗和变动情况。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