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处境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7第3号文件《关于防止鸟类野生动物进入城市城区防止宠物鼠活动范围的通知》规定:
一、加强猎狗管理,严禁猎捕珍贵动物。
1、各地农业部要加强猎狗养殖单位的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对饲养的优质竞技体育用猎狗,进行驯化和繁殖的,必须经省级林业部门确认,并在省级林业部门指定的场所饲养。未经省级林业部门确认的,不准进行驯化和繁殖。
2、对于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基地建设。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规划,加快大型动物园、野生动物繁殖和康复基地建设。通过增加人工养护饲养,改善野生动物生存条件,争取使野生动物远离人类居住的地区,杜绝狂犬病等传染病的发生。
二、进行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栖息地、过境迁飞区、停留宿留区的监测,落实防治老鼠、昆虫等病源传播措施,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
2、对因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需猎捕、扑灭、隔离、封存、销毁、处置动物、动物产品、病死动物、污染动物产品,以及消毒与被污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有关的场所和物品等所花费的费用,列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
3、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捐建防治动物疫病设施。
4、从事的动物防疫活动要严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动物传染源管理,遏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5、对从事动物防疫、检疫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动物意识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动物防疫科学知识,提高全民保护和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对虐待、虐待或处置野生动物非法行
为,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劝阻,并向当地农业部门或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2、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价值的认知,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