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狗证需要什么?
一、办理条件 市民申请养犬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住所位于城市主城区,确需饲养犬类的; 居民饲养的犬只是特殊群体,为了维护特殊群体利益,保障犬类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效益,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养犬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北京市养犬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三)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中关于居住小区环境绿化要求;(四)具有必要的养犬知识并遵守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所养犬只经过免疫接种并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
二、准备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养犬人签字确认的《养犬登记申请表》;(可到所在区域派出所领取并填写)
2、养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住房的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凭证等)及其复印件;
4、犬只的照片两张(正面照应能清楚辨认犬脸);
5、已免疫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原件。
此外还需携带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养犬人一寸照片一张、社区或村委会证明,如养的是烈性犬还要携带原犬场出具的疫苗注射记录和兽医师出具的健康证明。
注意:每个区对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会不同,所以上面说的只是大体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还以各区派出所公布的为准!
三、办理流程 首先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取表,填好后带到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拿到《动物免疫证明》和《犬只检疫证明》然后带上这些材料和狗狗的照片到所属区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养犬登记证》费用大概200元/只。 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所示: 备注:各区的办理地点不一样,具体地址可关注当地公安微信号,或者问下邻居们,一般他们都懂的!
四、补充说明
1、 首次办证的狗龄必须满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一)居住场所属于旧城改造区或风景名胜区; (二)患有狂犬病的; (三)一年内有违法养犬记录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